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辽宁省和学校的有关工作部署,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学院法学学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辽宁省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办法、通知,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初北平 徐燕
副组长:韩立新 蒋跃川
成员:初北平 徐燕 韩立新 蒋跃川 李志文 赵刚 丁祖山 郭贝贝
2.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共成立5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海商法(第一小组)、海商法(第二小组)、民商法小组、国际法小组、宪法与行政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结构式复试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学院为各复试小组指定一名组长,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具体实施专业基础理论、英语口语、听力和综合面试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具体开展相关复试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复试小组的领导和组织,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日程安排
1.考生材料上传和审核时限
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所要求的必交材料和选交材料)上传截止日期为5月10日早上8:00。考生须将上传材料分成“姓名+资格审核必交材料”和“姓名+选交材料”两个ZIP压缩文件,上传到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
学院审核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0日,学院在组织考生进行远程面试平台测试时,一并进行材料审核。
2.系统测试时间
学院将在5月10日组织考生进行远程面试平台测试。具体测试时间:9:00-11:00;13:00-16:30。
3.复试具体组织时间安排
时间 复试内容 分数构成
5月13日 上午9:00 面试原复试笔试科目 满分100分,国际经济法占30%,行政法占40%,国际公法占30%
5月14日 上午9:00 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 满分115分,其中,外语听力满分20分,外语口语满分5分;综合面试中的专业理论知识部分满分50分,案例分析部分满分30分,综合素质能力满分10分。
5月13日9:00开始,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分5组,参加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原笔试部分的考试。
5月14日9:00开始,根据不同招生方向,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分别参加所报考方向的综合面试,其中海商法方向考生采用结构式面试,随机进入“海商法专业理论面试”或“海商法综合面试”,然后交叉面试。
三、资格审核上传材料
1.必交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获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选交材料(选交材料主要用于说明综合素质能力。考生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该部分材料进行核对。)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学术或科研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其他获奖等)
(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证明
四、复试网络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网络平台登录方式及要求: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操作指导》、《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设备及场所的要求》和《关于研究生远程复试硬件设备的补充通知》等。
2.请根据复试工作安排,考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并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考生设备及场所的要求选择复试场所,配置和调试设备。
3.如考生通讯方式变更,请于5月9日之前,联系学院进行修改,联系人及方式见后。
4.考生应提前给复试期间使用的手机交足话费以免复试期间欠费停机;应提前给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充足电量,或者连接电源使用。
5.考生因网络故障退出面试,回到原面试考场后,网络故障时未完成作答的试题需要重新回答,另外还要加试一题,面试教师综合评判。
6.钉钉作为学校的备选复试平台,如果发生突发状况,“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不能使用,第一时间启用钉钉,如果当天复试尚未开始,则延期复试。
7.学院将在钉钉平台进行远程面试的调试,为备选做准备工作。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
1. 考生在复试小组中的面试顺序由各复试小组线下随机确定。
2.考生通过复试现场抽题签现场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原复试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理论的测试。
3.综合面试阶段,海商法学方向复试小组采取结构式复试的方法,一阶段面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和案例分析,另一阶段面试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其他法学学科方向考生在各自一个复试小组完成以上面试。
专业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的测试均采用复试现场抽题签现场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题完全不能回答的,可以给予第二次现场抽题签的机会,但此部分成绩将进行适当扣减。
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主要通过自我介绍、个人兴趣爱好以及对法学基本知识的了解等测试。
专业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试题范围侧重各专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重点考察学生的理论基础、研究潜质、知识面、表达能力和学习目的。
4.面试试题应配有答案评分标准。考生抽签回答问题时,各复试小组的每位主考成员应根据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复试总成绩(215分)低于130分或者综合面试成绩(90分)低于55分者,即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
6.考生的原笔试科目测试成绩是复试小组每位主考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乘以所在组的加权系数后的分数。
外语口语、听力、综合面试成绩是复试小组每位主考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采取结构式复试的专业,考生的成绩是不同阶段复试小组针对每位考生给出的成绩平均值之和。
六、复试成绩的公布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外语口语成绩、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七、联系方式
学院指导考生安装钉钉软件,学院在钉钉平台建立考生复试群,在钉钉平台考生复试群发送有关复试通知、远程面试平台登录操作说明等。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0411-84729814。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有关接收调剂生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调剂申请条件及调剂程序等工作安排,详见学校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和学院的《调剂工作细则及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认真复核报考时填写的学历信息是否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学校研招办提出更改申请;否则,因此造成的考生无法录取备案,由考生本人负责。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查阅任何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员提示。
4. 复试期间,任何人员(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录取通知书将邮寄至网报时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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