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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及东华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经研
究,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决定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16 日。现将复试与
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学科名称
及代码
学科
门类
统考
拟招录人数 专业名称
学术学位 化学[0703] 理学 20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无机化学
学术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工学 158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
学、材料加工工程、纳
米纤维及杂化材料、功
能与智能材料、生物与
仿生材料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0856] / 173 材料与化工
二、复试安排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密切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
学院关于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规定,了解复试环节和复试相关政策法规,提前
做好准备。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定于 2020 年 5 月 15-16 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时间 专业名称
5 月 15 日
8:00-17:00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纳米纤维及杂化材料、功能与智能材料、
生物与仿生材料
5 月 16 日
8:00-17:00
材料与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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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过程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当天,复试秘书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复试会议号和会议密码,并通过直播方式组织考生在线随机确定复试次序,然后
开始逐个面试。面试开始前,考生须手持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待面试
专家小组与初试报名照核对并确认是考生本人后,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内容考核。
复试阶段请密切关注微信群通知。
(二)复试材料提交与审核
考生用 zip 软件将复试材料压缩(不超过 20M)打包上传至东华协同云:
https://dhudisk.dhu.edu.cn/#/link/1ABEC2C98DC28772B385970C84C8F64D。文件统一命名为:
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 24 点,
过期将不能上传。
提交的复试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往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有效期内的《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境外
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学历校验
未通过的,需提交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2)应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
证的有效期内的《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电子文件。报名时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需
提交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
3.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照片)。
4.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包括大学
本科成绩单、个人陈述、外语水平证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作品
集、专家推荐信等(若有)。
5.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
6.面试汇报 PPT(具体要求见下)。
学院将依据上述材料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
或未提供复试材料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
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
生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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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平台及复试要求
1.复试平台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学院采用 Zoom 作为远程复试平台,使用方式和操作规
范遵照学校复试须知。考生须提前完成远程复试的网络设备测试,以确保复试顺
利完成。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如考生未提前测试导致因网络设备问题影
响复试,后果由考生承担。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学院还将采用腾讯视
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平台,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将在复试微信群公布。
2.复试要求
(1)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持“双机位”运行的设备。主机位为面试机位,
需要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保障
视频和音频的传输,并能屏幕分享 PPT。辅机位为监控机位,需要带摄像头的智
能手机或电脑(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保障视频传输。
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
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摄像头、麦克风。考生不得遮盖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
子、墨镜、口罩等,不允许佩戴耳机,以便于核对考生身份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复试前按要求调试好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面试机位)从正面拍摄,
对准考生本人,确保考生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拍摄画面中。辅机位(监控机位)
从考生侧后方 45°拍摄,距离 1-2 米,确保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
半身及复试环境,复试专家组能够从辅机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屏幕显示效果
图如下。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 网络等
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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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明亮、安静的复试空间。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
的参考资料。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4)复试过程中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须关闭移动设备通
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5)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严格遵从复试工作人员指令,如按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中
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完成考生身份核对及验证等;不得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
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周围
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可以备笔与白纸);复试全程考生不得
离开座位,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独立空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为违
纪。
(6)复试过程中,如 Zoom 平台不能正常复试,启动备用平台腾讯视频会议
进行复试。对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
重新复试机会。
(7)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复试工
作人员通知时间上线参加复试或迟到 20 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8)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
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四)复试平台模拟演练
学院将在复试前 2 天组织考生对复试平台进行模拟演练,包含网络设备测试、
操作指导、复试安排与录取政策宣讲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生作 PPT 汇报(5 分钟):考生先用英语作 1-2 分钟的个人简介;后用
中文 PPT 汇报考生专业水平及科研潜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毕业论文、
获奖情况、科研经历及职业规划等。汇报时间为 5 分钟,若超时复试小组组长将
中断考生汇报。考生制作 PPT 的语言限制为中文,将 PPT 转存成 PDF 格式作为
复试材料一并递交。
2.综合面试(15 分钟):随机抽取一组(3 道)测试题,包括专业英语测试
题 1 题,专业知识点测试题 2 题;答题结束后,进行互动问答,综合考核考生专
业知识(含实验基础技能知识)及英语水平(含口语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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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英语能力、专业素质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构成,总
成绩满分为 220 分。
1.英语能力(30 分):考查考生阅读和理解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运用英文
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等。
2.专业素质和潜力(90 分):考查学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
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洞悉学科前沿发展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100 分):其中 60 分考查考生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
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40 分考查考生的协作精神、责任感、
创新意识、人格特征、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情况。
三、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总成绩低于 132 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
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3.为消除同一类考试因不同面试小组的打分差异,最后复试总成绩=个人平
均分/小组平均分*全部考生平均分。
4.按照三个一级学位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与化工)分别确定录
取名单,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复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学院电话通知拟不录取的考生。
四、申诉通道
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
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院设立研究生复试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
生如对学院复试过程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下述邮箱或电话进行投诉、申述。
公示网站地址:http://cmse.dhu.edu.cn
举报电子邮箱:gumingzhu@dhu.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1-67792362
受理举报部门: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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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复试。复试考生需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东华大学和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特别
提醒考生须知晓: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
弊器材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
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
刑法。
2.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
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应
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
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
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
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
规进行处理。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东
华大学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
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东华大
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执行。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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