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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5-1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
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吉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等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等录取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组  长:曹建民   
副组长:王艳华
成  员:郝庆升   武  杨   刘  帅   赵贵玉 
张越杰   顾莉丽   孙宝鼎
秘  书:丰  烨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参照专业招生目录给定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前沿的了解情况等,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及专业文献翻译能力,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50分。
(二)复试方式
线上复试,主要采取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取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三)加试
以同等学历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采取远程开卷形式,答题结束后传到学院指定邮箱(25147863@qq.com )。加试考试时间将另外通知考生本人。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5月13日 资格审核 考生于5月12日24点前将材料传到学院指定邮箱,13日请考生保持手机全天畅通。
5月14日 与考生进行复试系统调试 具体调试时间和要求在考生群内通知
5月16日 线上复试 复试专业:
农业管理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
5月17日 线上复试 复试专业:
农村发展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农业经济管理(学硕)
四、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说明
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④政审表(见研究生处通知附件2、入学后提交原件)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③政审表(见研究生处通知附件2、入学后提交原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打包,命名方式“专业名称+姓名”,例:农业管理-李某,发送至邮箱:623132000@qq.com
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考生应及时与学院沟通。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会同学信网复试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查。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
2、复试总成绩≥120分为复试合格。
3、在招生计划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序。
4、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其它事宜
1、要求所有考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核、网络系统调试等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复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
4.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6、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学院联系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0431-84533346;邮箱:158875941@qq.com
纪检监督电话:0431-8453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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