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示为拟录取结果,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会计(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拟录取结果将随后公示。
三、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档案调取工作由所录取的学院负责,预计在五月中下旬进行。
四、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以研招网报考时所留通讯地址为准,如有修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者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在五月底发布相关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若公示信息有误或存在异议,请在工作日办公时间致电010-62331208咨询,非工作时间可发送邮件至cumtbyzb@sina.com咨询,考生录取有关信息上报后,将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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