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网上报名)
1.申请人查阅我所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按本公告第二项的要求,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报名。
2.报名后与我所研究生处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二)打印申请表、提交材料
咨询后,按本公告第三项的要求,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在我所规定时间内准时提交。
(三)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需按照我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复试(具体复试相关信息将在我所网站公布)。
我所将于2013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分批次安排推免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1.我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我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及时核发推免生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及时持拟接收函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寄/交至我所研究生处。
3.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推免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6.调政治思想考核材料(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届时按要求下载、提交政审表)。
7.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我所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8.我单位审核上述材料通过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