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须于9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供上述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本人于9月底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们将于10月中旬为其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到所在院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最迟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所在学校的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人杰 0731-84573119
理学院 吴建华 0731-84573230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辛 华 0731-84573319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阳 0731-84573419
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 江小平 0731-84573530
计算机学院 钱程东 0731-84576090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振宇 0731-845737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杨建成 0731-84579030
指挥军官基础教育学院 张昆仑 0731-8457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