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时间:2013年7月1日至9月29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3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请将上述申请表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sass.org.cn。
2.研究所(中心)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3年10月中旬前组织复试。对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者,名单将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3.拟接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4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所(中心)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上海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研究生院及所(中心)视申请生源情况在2014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