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位授予
凡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九、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费共2.6万元。其中第一学年缴纳50%,第二学年的同期缴纳另50%。
十、咨询网址:http://zyb.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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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7409520 022-8740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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