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10月30日。
2、考试地点:湖南省学位办统一安排,详见准考证。
3、考试具体安排
时间
学位类别 |
10月29日
8:30-11:30 |
10月29日
14:30-17:00 |
10月30日
8:30-11:30 |
10月30日
14:00-17:30 |
复试时间及内容 |
工程硕士 |
-- |
-- |
GCT |
-- |
12月中下旬: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
MPA |
综合知识 |
英语 |
公共管理基础 |
— |
2012年元旦前后:★政治理论考试及专业测试 |
MPH |
流行病学基础 |
英语 |
社会医学 |
— |
J.M |
专业综合 |
英语 |
— |
— |
注:考试时务必带上规定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4、准考证发放:10月15日后,考生自行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表、复试与录取工作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定复试分数线。
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复试时间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招生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参加复试后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调剂复试录取
符合我校各招生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湖南省内其它高校考生在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条件下,可申请调剂我校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后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八、培养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有关学习方式、培养计划、学习年限、学位论文和答辩事宜等详见中南大学有关规定。各类别研究生培养费收取标准如下:
类 别 |
工程硕士 |
MPA |
MPH |
J.M |
学费标准(万元/人.年) |
3×0.8 |
3×1 |
3×1 |
3×1 |
九、代码表
类别 |
工程硕士 |
MPA |
MPH |
J.M |
代码 |
4301 |
4901 |
5101 |
4101 |
注:湖南地区代码:43
十、工程硕士培养基地建设
同一单位工程硕士考生报名人数45人以上或录取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可向学校申请建立培养基地,基地单位的专业数量应控制在2~3个内为宜。拟申请建立培养基地的单位应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和培养部门取得沟通,并与主要招生学院挂钩联系,签署协议,以便报名、考试、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