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汕头市。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2、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费共计2.4万元(含:学位论文印刷、评审、答辩等费用)。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290242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
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