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以下有关材料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通讯方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82):
①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的《资格审查表》(登录原网报网址即“学位网”下载)一式2份(只交1份,另外1份自己留存备用);
②工作证复印件1份;
③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只有专科学历无本科学历者提供此项材料,有本科学历者无需提供此材料);
⑤《福建师范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报考申请表》1份(只有专科学历无本科学历者须提供此项材料,有本科学历者无需提供此材料);此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中“学位管理”点击“表格下载”下载。
⑥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⑦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查合格方可录取。
以上复印件须用A4纸统一和《资格审查表》装订,《资格审查表》在上,复印件在下。
全部完成上述四项报名程序,报名、考试方为有效,否则不能进入复试、录取阶段。
四、考试时间、地点
(一)全国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日(具体考试科目安排见准考证)。
(二)地点:见准考证。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原网报网址即“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一)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安排在复试时举行。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
(二)参考书目
招生领域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所有领域 |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
参照《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购书事宜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中“学位管理”点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购书通知”了解。 |
六、复试及录取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结合考生的有关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与复试、录取有关的事宜均会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不再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除外),考生应不定期地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信息。
七、培养方式
半脱产在职兼读,学习年限2.5-5年(含休学),其中课程学习必须在我校连续脱产学习一年。
八、其它事项
(一)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代码:550100。艺术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二)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在学期间科研成果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可授予艺术硕士学位。
(三)培养经费40000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不包括住宿费和教材费等。
(四)招生简章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fjnu.edu.cn)中“学位管理”下载。
(五)我校研究生处通讯方式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82。
(六)考生应不定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招生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