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并结合综合业务素质,择优录取。2012年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被录取的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于2012年9月报到注册。
八、培养与管理
1、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2、被录取的2011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教学安排按照《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九、学位授予
对完成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2万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食宿自行解决。
十一、其他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无研究生学历,不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中途退学(含因违反校规被退学处理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037134 邮政编码:10071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
电子邮件:
主页地址:http://www.zhongxi.cn
附件:
中央戏剧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系别、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央戏剧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系别、研究方向、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