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复试前需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大型音乐作品一部以上。
六、美术专业技能考试要求
1、中国画(山水、花鸟、写意人物、工笔重彩):专业技能含专业写生和专业创作、书法。
中国书法:专业技能含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
导师:张志民;沈光伟、刘玉泉、马麟春;岳海波、韩菊声;梁文博、袁僩;刘光。
招生名额:4人。
2、油画、西方传统水彩画研究与创作:专业技能含专业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毛岱宗、张洪忠、陈建华、陶世虎、张淳;陶世虎。
招生名额:3人
3、丝网版画艺术、铜版画艺术: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常勇;谢秋。
4、综合绘画: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李济民
5、壁画: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唐鸣岳
6、雕塑艺术:专业技能含泥塑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刘大力、王黎明。
7、美术与新媒体: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谭开界
以上3-7专业招生名额:3人
注:复试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作品(原作)6—8幅(其中不少于两幅创作),用于举办小型展示供综合评价。如发现非本人作品,成绩无效。
七、艺术设计专业技能考试要求
1、装饰艺术综合材料研究、陶艺与公共艺术研究、书籍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工业设计与应用系统研究均采用手绘设计。
2、人文地理摄影、广告摄影方向的专业技能测试为现场拍摄。
注:复试时需提交个人作品5件(套)及各类获奖证书,用于举办小型展示供综合评价。如发现非本人作品,成绩无效。
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由我院在考生复试时组织。
考生须将在学位网下载打印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于复试时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15000元/年(如有变动,届时按省政府有关部门新规定收取)。
有关事宜考生可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网址:www.sdca.edu.cn 电话:0531-86423607、8652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