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 天文台对推荐免试生的考核、接收工作(包括发出拟接收函),一般于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截止前5天结束。此后未办理完成相关推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天文台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2. 请参加考核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考核期间的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理。请各位申请人随时关注天文台网页 “研究生教育”栏目中有关推免生的通知及相关信息,由于未及时查看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 对已发拟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指第七、八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 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政编码:830011
部 门: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3838628(传真)
网 址:http://www.xao.ac.cn/
邮 箱:yjszsb@xao.ac.cn/shenchengch@xao.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