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1.研究所招生小组对考核、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2.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给拟接收函,学生凭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注:未领取校验码或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学生录取无效)
3.推荐免试生的政审考核材料与考生被我所拟录取后由推荐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同邮寄给我所,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后续学业不合格或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推荐免试生名额占用研究所当年招生计划指标,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3.参加面试的往返路费、住宿费、体检费和其他所需一切费用均自理。
4.请参加面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
5.请各位申请者随时关注我所主页“研究生教育”栏目中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任何相关的信息及通知都会发布在此,由于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心
联系电话:62836601
E-mail: yzb@ibcas.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辛村20号 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