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做好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19年2月26日至27日,每日8:30—11:30、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查需提交材料及说明
⒈考生复查各统考(联考)科目与自命题科目成绩时,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敦品楼201)提交书面申请表(见附件)。
⒉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表”时,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提交复查申请。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持考生(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考生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提交复查申请表。
⒊考生本人无法到校及未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时,可将本人书面申请表、准考证及身份证传真至010-88803523。
三、成绩复查内容
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统考科目复查内容为有关科目大题得分。自命题科目复查内容为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情况。
四、我校复查后及时向考生出具复查结果。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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