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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

来源:2exam.com 2014-9-13 14:19:24

第四章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
  犯罪与量刑;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第二节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奸党罪;充军;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会审制度。
  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
  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第五章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十九信条》。
  二、修律活动
  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开0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诉讼审判制度。
  第六章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i《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第三节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五、参考书目
  1.法律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六、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第l一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
  A.假定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D.概念
  2.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A.见义勇为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
  3.新民主主义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二、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刘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规定中“子女”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他认为这里的“子女”仅指成年子女,不包括未成年子女。刘法官的这一解释属于
  A.司法解释B.学理解释
  C.限制解释D.有权解释
  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包括
  A.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B.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
  C.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l-lSl势力的支配
  D.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3.关于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十恶”犯罪为“常赦所不原”
  B.老年人和残疾人犯罪可减免刑罚
  C.禁止以类推方法定罪量刑
  D.外国人犯罪一律依照唐律处罚
  三、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2.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o
  3.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四、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1.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竞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2.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
  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是否有违反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行为?依据何在?
  3.《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请对上述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五、论述题:第70小题,15分。
  1.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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