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均采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2、 复试 达到我校分数线的考生,于2014年4月份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将由研究生处电话通知。复试将从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四、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五、特别说明
1、欢迎国防生、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生报考我校,通过初试的国防生和地方应届生单独排序,不与本校应届生竞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现役军人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保密制度。
3、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地方入伍考生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其它待遇和毕业后分配去向按总部有关规定办理。
4、考生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生信息网上有关填写说明,确保后期考试、录取等工作顺利进行。
5、考试大纲可在http://219.145.88.174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模块下载。
6、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招生人数以总部招生计划为准。以上说明如有变动,以国家、军队和学校相关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