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
(1)录取原则:体检合格,根据考生总体文化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在文化录取资格线上,每个招生项目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倍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在文化及专业双过线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田径项目专项成绩须现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对于田径成绩特别突出(现场测试达到一级左右)的考生可参照一级运动员标准录取。
(2)录取时间:6月中旬。
(3)录取方式:学校将预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于七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3.免试及加分:
(1)免试: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报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加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4.补充说明: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一样的政策。
(2)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运动训练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专业
一、 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面向全国招收190人,其中免费师范专业160人、非师范专业30人;
2.分省计划:湖北52人、山东8人、广西8人、福建8人、河南8人、江苏8人、江西8人、辽宁6人、湖南8人、四川8人、浙江8人、吉林6人、黑龙江6人、安徽6人、广东6人、云南6人、海南6人、重庆6人、天津6人、山西6人、陕西6人。
二、 考试及录取
1.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举行的体育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其中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cm,身高不符合要求者建议慎重报考。
2.录取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具体投档原则以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相关规定为准。文化成绩或体育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考生,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三、主要课程
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统计学、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社会学、田径、体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棒球、垒球、木球等)、武术、艺术体操、游泳、气功、健美操、体育舞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