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总分200分。其中: 主科100分、副科30分、练耳30分、视唱2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注:1、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必考声乐和钢琴;
2、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可以考加试器乐科目,凭八级以上考级证书报考登记。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二)音乐表演专业(含音乐学表演方向)
总分200分。其中:主科150分、视唱(奏)1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1.声乐方向:①.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注: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钢琴方向:①.演奏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②.视奏;③.练耳(笔试); ④.乐理(笔试)。
3.器乐(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钢琴、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带考试曲目的乐谱。
(二)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重庆招考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登录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号。
(三)报考西南大学音乐学(非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西南大学音乐理论科目加试,音乐理论加试总分100分,内容: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四)根据重庆市艺术招生录取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自2012年起,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及各科目分数权重将作调整。
六、招生监督电话及各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04 (023)68367777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北碚区) |
邮编:400715 |
电话:68252325 68253183 |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区) |
邮编:400047 |
电话:65362100 |
长江师范学院(涪陵区) |
邮编:408100 |
电话:72265432 |
重庆文理学院(永川区) |
邮编:402160 |
电话:49891968 49891969 |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合川区草街镇) |
邮编:401524 |
电话:42464945 |
重庆海联职业学院(渝北区) |
邮编:401120 |
电话:67459242 67455245 |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渝北区) |
邮编:401120 |
电话:67138000 67138008 |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合川区) |
邮编:401520 |
电话:42888768 42888798 |
重庆市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音乐专业联合考点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