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各省艺考 - 福建艺考 - 正文

 
2011年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出台
来源:东南新闻网 2010-12-10 8:59:12 【字体:小 大】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正式出台。记者获悉,明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的报名分为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报名确认时间为12月11日-15日

 

  经批准,我省下列院校的专业允许校考: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由学校自行单独组织校考。另外,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古琴)专业,在音乐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生源中由学校组织校考;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在表演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生源中由学校组织校考。

考生要注意的是,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所用的绘画工具、颜料等由考生自备。

  省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有关资格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擅自违规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