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填报志愿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文、理兼招。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章程,依据我办公布的院校招生目录和填报体育类的有关规定,准确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提前批录取中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院校志愿。
四、录取
我办根据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文化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在考试成绩达到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参加专业考试的工作人员,要遵守专业考试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确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考试。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
(一)报考体育院校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时间、文化考试、填报志愿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属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