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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2015-1-3 10:18:01


  
  (三)考试要求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
  
  2.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报名表。
  
  3.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4.专业考试要求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于2015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须核对考生信息、填写高考考生号,并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考点地址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杭州: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新校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000号)
  
  成都: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593号)
  
  长沙:长沙师范学校(专科)(地址: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
  
  四、录取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三)录取时,以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7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左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中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的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参加数字影视制作类、网络媒体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方向)、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12个专业及方向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剩余的1/4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参加漫画故事类、游戏设计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一、二、三等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参加漫画故事类、游戏设计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入围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1/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表演、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的95%,即予录取。
  
  五、交响乐团团员选拔
  
  我校将在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中选拔交响乐团团员。报名参加交响乐团团员选拔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再参加交响乐团选拔加试。通过交响乐团选拔加试的考生,按照所报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一)计划选拔人数
  
  2015年交响乐团计划选拔32人,具体如下:


  

人数

弦乐类

小提琴

5

中提琴

5

大提琴

4

倍大提琴

4

木管类

长笛

1

单簧管

1

双簧管

2

大管

1

铜管类

小号

3

长号

1

圆号

2

大号

1

打击乐

定音鼓

1

 

竖琴

1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5年1月5日-2015年2月10日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报名。交响乐团选拔加试只在北京进行,考生在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北京考点。
  
  2.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材料交验:考生务必于2月26日到中国传媒大学综合楼1403室交验以下材料,材料合格者学校予以安排具体选拔加试时间。
  
  (1)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2)由中学乐团开具的在团证明;
  
  (3)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类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拔加试
  
  1.选拔加试时间:2月27日(具体加试时间交验材料时安排)。
  
  2.选拔加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
  
  3.选拔加试内容:
  
  (1)演奏自选曲目(乐器自带);
  
  (2)视奏乐曲(五线谱)。
  
  注: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选拔加试。
  
  (四)说明
  
  考生录取入校后,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乐团的常规排练、演出和比赛。
  
  咨询电话:010-657834146578381365783409(艺术教育中心)
  
  六、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5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八、各专业咨询电话

专业

序号

专业及方向

咨询电话(区号 010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779454  65779252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04

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

05

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

06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07

戏剧影视导演

08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

09

表演

10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

11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13

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

14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

15

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

16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

17

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方向)

18

视觉传达设计

65783232

 

19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20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

21

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方向)

22

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

23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 (010)65779370 65779256 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 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 http://weibo.com/cuczsb  
  招生办微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   
  校园网网址 http://by.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haosheng.cuc.edu.cn
  
  声明: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本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10)65779383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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