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赵晓露报道)11月4日,记者从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了解到,2008年乌鲁木齐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6日正式启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于11月13日至17日接受报名,12月6日进行测试。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面向首府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认定资格种类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证;或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合格成绩,普通话水平还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同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报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师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据了解,具备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员,需要到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可于11月13日至11月17日登录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jszg.xjnu.edu.cn),进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报名,12月6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2月9日在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测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