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
一、测试员岗位职责
(一) 学习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业务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
(二) 参加省及所属普通话测试机构组织的测试工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
(三)参加省及所属普通话测试机构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
(四)接受所属普通话测试机构组织的年度考核。
(五)参加相关的科研活动,开展测试科研工作。
二、测试员工作规范
(一)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服从所属普通话测试机构的工作管理。
(二)按时上岗,带齐测试所需用品,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岗着装要端庄大方,佩带胸卡,举止文明有礼,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四)严格执行《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参考标准》,坚持“独立打分,综合评议”的评分原则,客观、公正评分。
(五)评分应字迹清晰、符号规范,成绩及等级填写准确。评分表和成绩表上应签署测试员姓名和测试日期。
(六)测试前不喝酒;测试中不抽烟,不进食,不擅离试场,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不接待来访,不接受礼品,不循私情。
(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试题内容、测试成绩和测试人员有关情况等,保管好所用试卷和其他内部材料。
(八)遵守“教考分离”和“亲友回避”规定,发现有本地区、本单位及亲友等可能影响测试公正性的对象应主动报告回避。
(九)未经省或所属普通话测试机构批准,不得参与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