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区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阶段。
1.考生在网上信息输入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备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不接受报考初级中学科学、历史与社会和高级中学通用技术科目的考生报名。下半年该几门科目是否开考,另行通知。
去年已在报名网站上注册成功并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的考生,须使用去年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站,并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输入后按各考区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在校毕业班学生持学校学籍管理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非本省户籍人员还须持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到当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的地点完成资格审查、网报个人照片信息检验和缴费事宜。
五、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审核结束后,教育考试机构根据各设区市笔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机考事项
幼儿园、小学各科目采取机考形式,考试系统提供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七、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卷,教育部统一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2013年上半年笔试成绩考生可在2013年4月中下旬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2013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可在2013年11月下旬通过同样的途径查询。
第五章面试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报名
(一)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报名时间
2013年上半年浙江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5日—27日,其中,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5日9:00-18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5日-27日。
2013年下半年的面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时间
2013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5月18日-19日。
2013年下半年面试日期为:12月28日-29日。
五、面试考试程序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根据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选择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考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约5分钟。
(五)试讲(模拟上课):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时间约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约5分钟。
(七)评分:考官组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七、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2013年上半年面试考试成绩,考生可在6月上旬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2013年下半年的面试考试成绩,考生可在1月中旬通过同样的途径查询。
八、安全保密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执行。
九、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成绩合格证明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十一、考试收费
2013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原收费标准执行。笔试(含机考)48元/科目,面试280元/人次执行。下半年笔试及面试收费标准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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