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参加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见招生简章)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名额分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并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500分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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