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金石中学
金办发〔2018〕43号
金石镇2018年初级中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会,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初中新生入学招生秩序,根据潮安区教育局《潮州市潮安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安教字〔2018〕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保障入学原则和免试入学原则。
二、招生范围
(一)金石中学
金石中学面向全镇招生,计划招收名额为350名。凡是在金石镇小学完成学业,且父母户籍有一方是潮安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文风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就地升学)。金石镇机关工作人员和金石镇在职在编教师子女优先入学,剩余学位将采取公开摇号录取办法进行。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二)林周全中学
林周全中学招生对象为:远光村、古楼一村、古楼二村、湖美村、潘厝村、龙下村和宫前居委会等7个村(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大寨中学
大寨中学招生对象为:下陇村、田头村、厂头村、辜厝村、陈厝巷村、黄厝巷村、张厝巷村、上官路村、廖厝村、赖厝村和翁厝村等11个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仙都中学
仙都中学招生对象为:仙都一村、仙都二村、仙都三村和塔下村等4个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五)公办学校在完成本服务区招生任务后,剩余学位可就近招收非本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文风学校可按照民办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生。
三、金石中学和中心学校各自成立相应招生机构,组织具体的招生工作。
四、为体现教育的公平、公开、公正,镇将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金石镇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附件:2018年潮安区金石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金石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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