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市享受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今年我市(简阳市按过渡期政策执行,本处名单不含简阳市)拟享受普通高中录取加分考生名单除军人子女外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军人子女优待名单按优待办法审定后另行公示。
本名单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6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请考生和家长核实。考生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应予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部门接受考生申诉后,进行复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告知考生,需要纠正的,将于6月10日前在在成都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WWW.CDZK.ORG)上公布。
根据规定,当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除少数民族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加分。
市教育局、市招考办联系电话:市教育局61881688,市招考办866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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