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有上限限制
经省教育厅考核新增为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的学校,2011年秋季开学,按标准执行:城区新增为重点中学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择校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城区新增为重点建设中学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70元、择校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400元。2009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择校生,仍执行原择校费收费标准。
服务性收费
■安保费禁列入服务性收费
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每学期选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服务性收费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主要包括考察调查与实践体验、社会服务与技能实训、军训(仅限初一新生)、科技文化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电影周活动等,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及其他相应的成本性开支据实收取,收支公开,原则上除电影周活动一学年举办一次,其他活动每学期选择其中的一项。
■小学生课后看护费不超60元
服务性收费还包括伙食费(学生在学校自愿入伙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学生自愿选择饭菜品种并即时付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凡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应交纳搭膳费,搭膳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生/学期;所有高中生搭膳费最高不得超过10元/生/学期。小学生课后看护费最高不得超过60元/生/学期;初、高中生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9元/生/学期。
代收费
■小学冬装校服每套禁超80元
小学生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60元、冬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80元;初中生和高中生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冬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90元。
■每盒音像教材不得超7元
义务教育阶段音像教材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江西省中小学用书目录》中选定,由学校向学生推荐使用。每盒音像教材价格不得超过7元。高中生电教教材费一类学校40元/生/学期,二类学校35元/生/学期,三类学校30元/生/学期。高中生学生评价手册三年一次性收取4.5元/人。
相关规定
■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采取自愿原则 发现违规收费可举报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收取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应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