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有下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名单见附表),予以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不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积分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6日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6号
邮政编码:523003
附件:2013年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公示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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