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物、地理两科目划等及成绩认定问题
(1)2019届的考生,在2018年参加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其划等按全市考生总数统一划等,各科等级A、B、C、D比例(2︰3.5︰3︰1.5)不变。
(2017年:各科成绩划等均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划等)
(2)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的和2016年及以前生物、地理成绩(等级)认定问题。
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须参加2018年生物、地理科目的省级统一考试(已在本省其他市参加2017年全省生物、地理统考的应届考生,应提供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含分数、等级的成绩证明,没有公布原始成绩的,应出具等级的成绩证明),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的规定:“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统考”,因此,2016年及以前考的生物、地理成绩因不是参加全省统考的,所以2018年报中考时要报名参加生物、地理考试,其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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