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范围
(一)具有茂名市户籍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持有港、澳、台居住证考生);非茂名市户籍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同时符合茂府办〔2013〕25号文件规定的外省和本省外市进城务工人员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子女,均可报考茂名市第一中学。
(二)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港、澳、台居住证考生)且具有市区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茂名市市区非茂名市户籍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同时符合茂府办〔2013〕25号文件规定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可报考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第十七中学。
(三)户籍或学籍在茂南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的应届生、往届生;各区、县级市非茂名市户籍的外省和本省外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同时符合茂府办〔2013〕25号文件规定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报考各区、县级市所在中学的按各自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地方的考生如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则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以上所有考生及在我市初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考各类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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