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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
1、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各项工作。
2、要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条件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指导、推进、监督学校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各普通中学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具体参照《莆田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莆教[2004]中52号)执行。
3、要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普通中学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本方案的宣传,以取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共同为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方案由莆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