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专业测试结果等,择优录取。
(四)普职协调。按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市)招生。市区已获得办学许可证、年终检查合格且招生计划被审批通过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跨区域招生,但需报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备案,纳入生源地县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现有学位向市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总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总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单列2%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指标不占学校招生计划;非省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上线建档立卡贫困生占学校招生总计划。
四、招生对象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全国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市区户籍、外地就读要求回邵参考的九年级在籍学生,要求具有全国学籍,提供随迁证明自行联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报中招办批准后在中考系统上报考生信息,初中学校对这类学生要纳入统一管理。本市区学生不得跨县(市)报考。
未完全参加外市州中考的来邵九年级学生,凭原就读地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生物、地理考试及考查科目成绩证明,可参加我市今年九年级中考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但不得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无八年级中考成绩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八年级相关科目的中考。
五、招生类别
(一)指标生:邵阳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市直及三区各初中学校,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二)择优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自主生: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测试。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自主招收具有学科专长、体艺特长、科技创新的学生;具有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特色的一般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科技创新的学生。招生学校须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自主招生的类别、招生指标、录取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其中申报体艺特长生方案(体育特长生方案应体现邵市政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经体卫艺部门审批后报中招办;申报学科专长、科技创新等特长生方案报基教部门审批。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两年内取消其自主生招生资格。
报考自主生的学生只能报考具有自主生招生资格的同一批次的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同批次报多个学校或多个项目的,取消自主生资格。
报考自主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
自主生录取规则是最低控制标准与志愿入围,按特长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9日。
(二)填报方式:2020年起,我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即中考分数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学校填报。
(三)填报数量:考生可填报1个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择优生志愿(湘郡铭志学校比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1个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有指标生资质学生填报),3个公办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3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四)注意事项:
1.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调查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办学条件与办学特色等,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2.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中招办联系修改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打印中考成绩、志愿及录取结果。
4.考生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中招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它学校。
6.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机房,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八、录取批次
2020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择优、指标生、自主生录取(根据市委2016年第1次常委会办公会议纪要,湘郡铭志学校比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择优、自主生录取。
其中第二批次为平行志愿,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
九、录取规则
(一)最低录取控制规则: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科满分值的70%,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9科满分值的60%。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为市区普通高中入学最低控制线。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报考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第。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分数线或综合素质等第要求的学生,相应学校不得录取。
(二)学业成绩排序规则: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总分排序,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
(三)补录规则:补录对象为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上线考生。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落选考生填报的原志愿和剩余学位择优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补录或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网上招生平台已正式录取学生,无论是否到校报到确认,都不得再行补录。
十、招生优待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2020年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给予10分优惠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6月30日前由学校汇总交市教育局审核后方为有效。
2.教育扶贫专项指标。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市实施“一提高两降低”促进教育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邵市办发〔2017〕34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至2020年,按县域内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2%招收指标生批次落选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对进入高中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做到应招尽招。
十一、录取管理
1、录取要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学生必须通过志愿录取平台录取;符合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招生外县(市)学生,要求通过学生账号登录中考录取平台或生源地教育局出具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证明,查证学生中考成绩及录取情况,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2、学籍管理。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统一给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于9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的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教育局批准违规招生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负责(民办学校由董事会和校长共同负责)。
十二、招生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5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减免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严禁拒收通过市中考录取平台投档的计划内上线考生;严禁按学生成绩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和招生录取平台公开;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或教师输送“招生费”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普通高中学校或个人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2.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超计划招生、招生已被他校录取、招收最低控制线以下的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属公办学校的,视情节严重给予校长记过及以上处分;属民办学校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约谈董事长和校长、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取消下年度招生计划等处分,对取消下年度招生计划继续招生的则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初中生源学校(含教师)和普通高中学校(含教师)涉嫌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本方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附件:
1-1.2020年邵阳市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1-2.2020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1
2020年邵阳市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方式多元化,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生自愿。
(三)指标到校、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计划
市教育局将邵阳市一、二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直与三区初中学校,称为指标到校,到校计划数称为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
分配办法: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有学籍报考人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市区初中毕业生总数),再进行四舍五入得出结果。
指标回收:因达到最低控制标准的学生数不足或由于学生扎堆填报某一省示范高中学校,导致入围学生被录取时不能达到该初中学校指标生数,造成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不能完成。未完成任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
县(市)指标生分配办法参照执行。
三、指标生报考资格
在初中学校从初一开始注册全国学籍,并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参加该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初一新生学籍界定以初中录取通知书及市教育局下发的当年新生录取结果为依据。初中阶段中途转学、寄读或没有全国学籍的,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填报志愿
指标生志愿实施网上填报方式,具备填报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最多只能填报一个(“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随机分派”或“不填报”,选择“不填报”者视为放弃指标生资格),省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总计划(市一、二中分给该初中学校的指标生之和)1:1入围,随机分派指对入围的指标生通过录取系统自动随机分派到市一中或市二中。
实施指标生计划是按教育部政策,关注弱势群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指标生资格审查工作,5月22日前在学校公示指标生资格名单,并将具备资格的指标生名单加盖公章后于6月2日前报中招办审查。
五、指标生录取
(一)1.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中考9科满分值的7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或以上等第。
(二)录取时,录取系统对具备指标生资格并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按中考总分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标准进行录取并公布。
(三)凡低于最低控制标准或没有入围的考生不能录取,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收回的指标生计划由录取系统自动按志愿择优补录并公布。
(四)未被指标志愿录取的学生,将按流程进入下一录取批次。
六、宣传发动
各初中学校于志愿填报前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解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
附表:邵阳市一、二中招收市区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附表
2020年邵阳市一、二中招收市区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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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 |
市一中 |
市二中 |
合计 |
初中学校 九年级在籍报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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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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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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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占毕业生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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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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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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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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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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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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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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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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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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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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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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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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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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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十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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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体育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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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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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东方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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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海谊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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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茶元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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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陈家桥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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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状元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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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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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渡头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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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面铺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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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松坡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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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檀江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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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雨溪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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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昭陵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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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春云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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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高崇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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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姚喆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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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育英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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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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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指标计算按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在读并报考人数分配。
附件1-2
2020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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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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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16日 |
市区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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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上报自主生招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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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
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考查,体育、艺术考查成绩报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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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
在中考考务系统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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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前 |
市区普通高中受理自主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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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20日 |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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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普通高中学校举行自主生专业测试并将认定的自主生名单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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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前 |
普通高中学校上报自主生名单至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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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9日 |
中考分数公布后,考生根据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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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择优生、指标生、自主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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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新生报到,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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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上报所有报到新生名单,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新生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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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 |
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上报报到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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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 |
市教育局根据第二批次剩余学位和考生原志愿实行补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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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
非省示范性各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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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
非省示范性各普通高中所有报到新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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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30日 |
中职招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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