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中考报名材料要求
一、目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具有我市户籍户口才能在深圳报名中考。
所需资料:
1、户口本及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开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
3、学籍表、学生手册或初中阶段成绩报告单。
二、深圳户口的往届生报考需要所需资料:
1、深圳户口本及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生和往届生应在规定时间,
到户籍所在区的报名站报名参加中考。
四、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1、深圳户籍学生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深户应届初中毕业生需交验的材料:
(1)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出具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居住证;
(2)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
(3)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有一方即可)
(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录入计生信息。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台湾籍学生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台湾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证明: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
3、入学证明:《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少数民族考生、“三侨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考生报名时,另需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由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证明。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学生在读证明;
(3)持书面申请、学校证明及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深户学生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民族宗教局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到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七楼,电话:82106134、82106167)开具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4)将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具的证明原件送就读中学。
2、“三侨生”:由深圳市侨务办出具证明。
3、烈士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有关证件和户籍所在区(县)级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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