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泰州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6月29日8:30—17:00,确认地点为各市(区)教育局招办(普教科)。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泰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含普高国际班)总分不得低于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海陵、高港、高新区518分,兴化478分,靖江573分,泰兴531分,姜堰548分),地理、生物等级须达C级以上。
2.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为保证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应先填写志愿表(见附件),核对无误后再由市(区)教育局招办(普教科)录入计算机。
4.考生志愿填报后,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5.征求志愿录取工作于6月30日进行。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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