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管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认清做好中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2011年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规范、高效。
1.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各市(区)政府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结合中考考点设置整合压缩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安、交通、环保、卫生、保密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招生信息。要正确指导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要严格执行指标生政策,认真审查指标生资格。要严肃认真地组织各类考试和考查。
2.重视安全保密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保密室建设、命题、试卷印制、试卷运输与保管、阅卷、录取等各个环节,强化制度的落实和检查。突出农村考点的安全建设,确保中考工作万无一失。
3.严肃考纪考风。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中考工作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出发,重视考点的硬件建设,加强考点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监考员队伍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打击考场舞弊歪风和考场腐败行为。
4.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定、收费标准、录取控制线等重要信息。严格禁止各种擅自突破范围招生、突破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严格禁止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强化宣传服务。各级招生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一切为了考生,为了一切考生”的工作理念,加强正面宣传,强化正确引导,通过免费发放《中考招生指南》、《中考百问》和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招生咨询会等多种形式把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到位。开通各类咨询电话热线,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坚持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特别要重视对职教招生的正确引导,让更多的考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努力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
6.加强招生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重点环节要派员进驻工作现场,加强监察督查。要严肃查处封锁招生信息、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擅自违规招生、招生贿赂、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本意见由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