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学择校生升初中时不能享受对口划拨
日前,兰州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小学招生政策。
今年,兰州市小学招生政策有三大变化:不得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实行“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热点学校”招生,可探索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
小学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小学招生实行相对就近、免试注册入学。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坚持符合片区、相对就近,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招生政策应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应全部公示。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探索推进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
小学择校,将来不享受初中对口划拨
今年,兰州市小学招生将严格控制大班额,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对超出县区核定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予以严查,并对超计划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同时,严格控制择校,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非初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小学入学原则,在不突破班额限制的前提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可不认定为择校生。民办小学招生、转学可不受区域限制。
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到划定片区内学校注册报名入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注册报名入学。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划定的片区,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首先安排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户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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