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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来源:爱考网 [2018-5-1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我区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8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招生当日向户籍所属学片小学或镇成校提出书面延缓入学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各学校于5月19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和张贴招生简章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办法,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

三、报名地点
按照招生当年学区划分,到相应小学办理入学登记。(详情见各小学招生简章)

四、入学办法
(一)  招生范围
1.本区内“人户统一”适龄儿童
符合本区内“人户统一”条件(即,适龄儿童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为同一地址,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租房承租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可划片入学。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招生当年生源数量以及教育资源分布,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在招生前合理划分学区,并向社会公布。

2.本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本区内“人户分离”,即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其合法固定居所所在地为不同地址。如在同一个镇域内,则由所在镇成校统筹安排入学;如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在不同的镇域内,则由其户籍所在镇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如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镇成校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县“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跨区县“人户分离”是指适龄儿童的合法固定居所在我区,户籍在天津市其它区县。此类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镇成校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证持有人适龄随迁子女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津南区关于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津南区就读小学登记工作方案》的规定,已经在2017年10月份完成入学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各镇成校根据招生当年教育资源情况统筹考虑入学事宜。2018年6月中下旬,由各镇成校电话告知录取情况。

(二)  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须带好户口本、房产证(含发票契税票)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契税票)、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独立产权证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它房产所有权证明。

(三) 特殊说明
1.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轻度残疾儿童,可持相关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学区片普通小学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可持户口本、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残疾证、智商检验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五、咨询电话

津南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022-8851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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