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及填报条件
志愿共设4个批次34个。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其中应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
1、第一批次,设10个志愿。
(1)志愿类别
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厦门六中的艺术特长生、同安一中的艺体特长生、厦门二中的足球特长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同安一中等五校的定向生;五年制高职;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填报条件
①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厦门二中的特长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九科(以下简称为“语文等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这九科中至少四科达到A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②定向生:符合省一级达标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本市公办学校应届考生。填报定向生应先填报同一所学校的普通生。
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定向生填报资格,于2012年2月16日至18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③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语文等九科至少四科达到C级(含C级),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其中师范类专业应为持有本市户籍的非跨片区考生,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④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⑤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2、第二批次,设8个志愿。
(1)志愿类别
省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双十中学、集美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外国语学校、厦门一中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
(2)填报条件
语文等九科至少四科达到A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3、第三批次,设8个志愿。
(1)志愿类别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含国祺中学特长生);民办普高(含康桥中学特长生);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第一批次剩余指标;在厦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填报条件
①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含国祺中学特长生):语文等九科至少四科达到B级以上(含B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②民办普高(含康桥中学特长生):语文等九科至少四科达到C级(含C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③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填报条件同第一批次。
④在厦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4、第四批次,设8个志愿。
(1)志愿类别:
在厦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批次剩余指标;本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
(2)填报条件: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志愿填报程序
1、考生于规定时间从市招办网站(www.xmzskszx.net)下载志愿校验程序,录入志愿;
2、志愿校验程序对考生所填志愿批次的正确性及是否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进行校验;
3、校验通过,由报名点用志愿填报专用纸张进行激光打印;
4、考生和监护人在打印完成的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于规定时间上交报名点;
5、报名点在考生志愿表上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内上交考区;
6、考区密封志愿表报送市招办。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中旬。
2、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说明”,于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填报特长生的,应参加学校的特长测试且成绩合格,并须把对应学校的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4、厦门六中艺术班考生的志愿填报按该生初一年入学时考生家长和学校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
5、报名点应做好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把填报志愿办法告知考生及家长,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
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
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批次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设全市最低控制线。
5、各批次普通高中设批次控制线。
6、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该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50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
7、省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本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30分;双十中学、集美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外国语学校、厦门一中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本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40分。
8、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国祺中学、康桥中学特长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本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20分;厦门二中特长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上30分。
9、若第一批次五年制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指标转入第三批次继续投档,不征求志愿。若第三批次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指标转入第四批次继续投档,不征求志愿。
(三)免试破格录取
1、免试破格录取指标及对象
各普通高中可破格录取不超过本校普通生(含定向生)招生总计划的1.5%的考生,占用相应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考生被破格录取后不再参加中考。
综合素质评价总评6个维度的某一维度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又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可申请破格录取。
2、免试破格录取程序
(1)各普通高中于
(2)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向报名点索取报名表据实填报,每人限报一所,经报名点推荐,连同综合成长记录袋交招生学校审核。
(3)招生学校应在规定的招生片区内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成长综合记录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可进行必要的特长潜能测试。
(4)招生学校于
(5)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学校应于
(四)照顾录取
1、享受“3分照顾,择优录取”的考生
(1)2010-2011、2011-2012学年获体育竞赛市级个人前二名,省级以上个人前五名,市级集体第一名、省级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须出示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明材料),体育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