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
全市建立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平台:“漳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2018年开始,全市普通高中和公费师范男生率先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其它中职学校招生录取逐步纳入管理平台。
1.录取批次: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分为提前批、网上统招批、民办高中自主招生批三个批次进行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批次 |
性质 |
志愿填报时间 |
录取时间 |
录取办法 |
1.提前批
(网下录取) |
16所优质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
4月1-28日 |
4月29日-5月25日 |
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
艺体特长生 |
5月25-6月30日 |
7月11日前 |
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的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
2.网上统招批(网上录取) |
统招生、
定向生 |
7月13-15日 |
7月16-18日 |
实行网上平行志愿录取。 |
征求志愿
补招批 |
7月19日 |
7月20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含定向生)的学校可通过网上补招,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投档补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
3.民办高中自主招生批(网下录取) |
民办高中自主招生 |
7月20日前 |
7月21-22日 |
从网上录取的落选考生中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审核批准。 |
2.录取办法:
(1)提前批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和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以及公费师范男生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2)网上统招批录取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把普通高中学校(含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和面向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除了5月份自主招生和艺体特长生进行提前录取外,其它所有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各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线要求,遵循学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最低分同分同录。
漳州一中招收市直、龙文以外的各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10分,招收龙文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850分。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三所民办高中学校网上录取市直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800分。以上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再进行降分补招。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指参照高考本一、本科批招生投档录取办法,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被确认不满足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接着对下一位次的考生再进行这一步骤,直至最后一位考生。
考生志愿填报需进行身份信息注册,参照高考办法,由考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直接登入《漳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或者任何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后,必须经过家长(或监护人)审核确认,方可提交上报。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考生都必须在达到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以下简称九个文考科目)须达到所填报高中学校录取等级线要求(网上录取学校等级线要求见附件1,民办高中网下自主招生等级线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
(3)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办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支持、鼓励民办高中参加全市中招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民办高中也可按政策规定选择自主招生。但不参加全市统一网上录取的民办高中学校,只能在所有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方可从网上录取落选的考生中进行招生录取,凡已被网上录取的学生,民办高中不得再重复录取,不符合政策要求(如中考成绩达不到525分、未参加我市中考、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等)的学生也不得录取。录取名单在全市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平台中进行审核批准。
7月20日前,由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报考民办高中学校报名登记,填报《2018年漳州市自主招生民办高中考生志愿表》(见附件5)和填写《规范民办高中收费承诺书》(见附件6)。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高中学校志愿。
由民办高中学校申请,并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今年我市实行自主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如下:
①漳州实验中学招生计划总数550人,其中面向市直招生80人,实行网上录取;5月份提前自主招生100人,面向集团内学校招生;面向非市直生源招生32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高中外语特色教学班5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②漳州立人学校招生计划总数800人,其中面向市直招生80人,实行网上录取;5月份提前自主招生100人,面向本校招生;面向非市直生源招生62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③漳州正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800人,其中面向市直招生80人,实行网上录取;5月份提前自主招生100人,面向本校招生;面向非市直生源招生62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④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康桥学校招生计划各450人,招生计划的40%以上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60%以内招收外校各县(市、区)考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⑤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增加招生计划的批复》(闽教审〔2017〕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⑥华安正兴学校招生计划300人。作为过渡,该校招生以本校和华安县生源为主,2018年可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⑦漳州艺术实验学校招生计划210人,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⑧平和正兴学校招生计划790人,面向平和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漳浦立人学校招生计划800人,漳浦龙成中学招生计划450人,两校都面向漳浦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4.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最低分同分同录原则。
5.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录取要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漳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8〕33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等级要求及投档分计算办法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漳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6、2017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三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第三、在我省其它设区市参加2017年福建省统一中考地理、生物的成绩。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7)。
6.录取名单和高中学籍建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新生都须经漳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下同)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经市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市中招办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对所属普通中学学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学校对空挂和问题学籍进行及时清理。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市教育局将根据市中招办审核的高中新生录取结果,于9、10月份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高一新生学籍接续情况,对于违规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7.已录取未报到而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补录问题: 对于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已录取的学生,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而导致部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补录问题,在坚持做好“两个严控”的原则下,即严格控制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和严格控制最低录取分数线525分,由各县(市、区)招委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并将缺额补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中招办备案和确认。未上报者,一律视为违规招生,不得接续高中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