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对2019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制度
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划片办法以户籍所在地为主要依据。市招委会下设“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资格审查小组”,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不动产登记局组成,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芗城市区小学升公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的意见》(漳教初〔2015〕18号)文件精神,2021年起,芗城市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 |
漳州
二中 |
漳州
三中 |
漳州
三中
分校 |
漳州
五中 |
漳州
八中 |
玉兰
学校 |
漳州一中
龙文校区 |
漳州一中
分校 |
芗城
市区 |
龙文
区 |
施教
区内 |
施教
区外 |
人数 |
500 |
550 |
500 |
500 |
450 |
450 |
240 |
560 |
430 |
120 |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录取办法
(一)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 报名登记
2019年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回漳生,具有芗城市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与学生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于5月13-15日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
(2)非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的回漳生,持《漳州市区初中招生(回漳生)登记表》《漳州一中初中招生志愿表》、户口簿及相关房产证明,于5月13-15日前往龙师附小申请登记。
2. 其他事项
(1)家长在报名登记时选择“委托学校取证户籍地信息”,或自行取证。回漳生由龙师附小负责取证。
(2)学生报名材料或证明必须于2019年5月13日前取得。《报名须知》将公布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漳州教育微言”微信公众号。
(3)A类学生:即“人户一致”,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关房产证明的,按其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录取。B类学生:即“人户不一致”,不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关房产证明。
本年度漳州三中招生要求具备:①A类学生,②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学生在施教片区内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未同时具备两项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4)“相关房产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二)摇号招生
1.招生对象和办法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一中分校部分生源,实行“具备条件、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招生办法。学生填写《志愿表》,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采取“梯次志愿”,即按志愿顺序摇号录取。
(1)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摇号招收龙文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560名(其中漳州九中施教区336名,其它三所龙文区属公办中学施教区224名);摇号招收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应届毕业生240名。
(2)漳州一中分校:摇号招收施教区外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应届毕业生120名学生。
2. 其它事项
(1)参与摇号的每对双胞胎或多胞胎,可自愿选择是否捆绑编为一个号参与摇号。选择编为一个号参与摇号者,若有摇中将一并录取。
(2)未参加摇号或摇号未被录取的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持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
(三)征地协议生
征地协议生根据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具体要求进行报名,7月1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委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中学。由家长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市人才办审核后统一汇总造册,连同户口簿复印件和引进该人才的文件复印件,于7月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五)体育特长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特长生招生,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审核申报。具体项目、人数和录取办法以体育特长生招生文件为准。
(六)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非市区户籍学生
1. 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市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漳州芗城市区随迁子女小升初积分入学办法(试行)》要求,采用“遵循志愿、积分优先”原则,根据志愿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父(母)军官证,户口簿(居住证)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依据相关规定录取。
3.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及相关房产证明,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学生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有房产,按所属施教区分配入学;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没有房产,按照居留证明对应施教区初中分配入学。
4. 台商子女向市台办提出申请,由市台办统一造册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四、施教区变化
因原湖内居委会拆分为湖内居委会和高校居委会,原华元居委会拆分为华元居委会和北郡居委会,根据原施教区划分范围,高校居委会归属漳州二中施教区,北郡居委会归属漳州八中施教区。其它施教区划分办法不变。
五、招生流程
时 间 |
事 项 |
5月13-15日 |
毕业生在毕业校登记报名,回漳生在龙师附小登记 |
5月22-26日 |
各小学公示本校随迁子女积分 |
5月27-31日 |
芗城区教育局组织毕业生资格校级互查 |
6月3-4日 |
各小学报送《毕业生登记表》《漳州一中初中招生志愿表》《漳州一中、漳州一中分校初中招生报名学生花名册》《随迁子女招生志愿表》《毕业生登记花名册》至芗城区教育局 |
6月10日 |
芗城区教育局报送《毕业生登记花名册》至市教育局;报送《漳州一中初中招生志愿表》《漳州一中、漳州一中分校初中招生报名学生花名册》至漳州一中和漳州一中分校 |
6月11-15日 |
漳州一中和漳州一中分校公示参与摇号名单 |
6月17日 |
在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学术报告厅进行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和漳州一中分校电脑摇号招生,并公示录取名单 |
6月29-30日 |
未参加摇号或摇号未被录取的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持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 |
7月1日前 |
市人才办报送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材料;
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报送征地协议生名单 |
7月4日 |
初中校报送拟录取新生名单至市教育局 |
7月8-15日 |
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报名资料 |
7月15日前 |
各校报送特长生名单至市教育局 |
7月27日 |
在漳州一中分校进行随迁子女摇号招生,并公示结果 |
7月31日 |
初中校公示新生名单,制作《录取通知书》 |
8月6-7日 |
市教育局对各校《录取通知书》盖章、确认 |
8月9日 |
在芗城区教育局召开小升初工作会,初中校与小学交接《录取通知书》 |
8月10-11日 |
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回漳生到龙师附小领取 |
8月20日 |
初中校组织报名注册 |
9月10日前 |
初中校向市教育局核定实际注册人数 |
六、工作要求
(一)两区教育局、各有关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公办校教师不得参与任何与民办校招生有关的活动。对违反相关招生规定的,将严肃追责。
(二)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重大、特殊招生事件,应及时上报招生领导小组。
漳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