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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桐庐县桐君城南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来源:桐庐县教育局 [2018-5-1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关于印发《2018年桐庐县桐君、城南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
       现将《2018年桐庐县桐君、城南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教育局     桐君街道办事处    城南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2018年桐庐县桐君、城南街道
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为继续规范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根据公办零择校原则,结合近年县城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情况与今年的生源实际,特制定2018年桐庐县桐君、城南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方案。本方案中的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的公办小学、初中及其学区划分与2017年相同。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学校
实验小学、圆通小学、迎春小学、春江小学(含金东校区)、学府小学、城南小学(含金西校区)、桐君小学(含梅蓉校区)、洋洲小学。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条件
凡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相应学区的小学报名,学区按2011年划分不变。
第一类生源: 具有桐君、城南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1)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的适龄儿童;
(2)按父母(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所在地报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生源:户籍登记地址不在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现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生源:非桐君、城南街道户籍,父(母)在桐君、城南街道无房产,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1)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城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未间断)及以上;
(3)在桐君、城南街道已实际居住的。                          
2. 报名材料
第一类生源报名材料:
(1)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报名的,家长携带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按父母(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所在地报名的,家长携带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生源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父母(法定监护人)上交的房产凭证类型有:①已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房产证(不动产证)已抵押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③无房产证但已实际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 + 不动产发票+ 开发商出具的交付使用证明(仅适用于2018年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
第三类生源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城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清单原件(须和劳动合同签订人或营业执照法人一致);
    ④非桐庐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告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桐庐籍适龄儿童: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报名流程
   (1)县城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①家长于6月6日—13日向子女所在幼儿园提供报名材料;
    ②幼儿园审核后,于6月15日、16日将汇总的电子稿及纸质稿(盖章)上交教育局教育科;
③各幼儿园于6月30日到教育科领取学生的报名卡,并发放家长;
④家长持报名卡于7月5日—6日到相应学校报名(家长无需再提供报名材料,逾期按放弃处理)。
   (2)非县城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①家长携带报名材料于6月8日—11日到城南小学报告厅进行现场审核;
②家长于7月1日到城南小学领取学生报名卡;
③家长持报名卡于7月5日—6日到相应学校报名(家长无需再提供报名材料,逾期按放弃处理)。
二、初中招生
2018年桐君、城南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与2017年相同:启动小升初报名资格重新审核办法,即所有辖区内小学毕业的适龄学生采取统一报名、统一审核、分类录取、统筹调剂,确保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能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
(一)招生学校:城关初中、三合初中、实验初中。
(二)学区划分
 城关初中: 桐君街道整个辖区。
 三合初中:城南街道辖区内,迎春南路以西区块。
 实验初中:城南街道辖区内,迎春南路以东区块。
(三)报名办法
1. 招生条件
第一类生源: 具有桐君、城南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1)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的适龄儿童;
    (2)按父母(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所在地报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生源:户籍登记地址不在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桐君、城南辖区内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现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生源:非桐君、城南街道户籍,父(母)在桐君、城南街道无房产,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①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城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未间断)及以上;
    ③在桐君、城南街道已实际居住的。           
2. 报名材料
第一类生源报名材料:
(1)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报名的,家长携带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2)按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报名的,家长携带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房产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第二类生源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注:父母(法定监护人)上交的房产凭证类型有:①已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房产证(不动产证)已抵押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③无房产证但已实际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 + 不动产发票+ 开发商出具的交付使用证明(仅适用于2018年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
第三类生源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城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清单原件(须和劳动合同签订人或营业执照法人一致);
    ④非桐庐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告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桐庐籍适龄儿童: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3. 报名流程
(1)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的就适龄儿童:
①家长于6月6日—13日向子女所在小学提供报名材料;
②小学审核后,于6月18日—19日将汇总的电子稿及纸质稿(盖章)上交教育局教育科;
③招生组根据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将录取名单及报名材料送至各录取学校。6月30日前由学校通知家长录取信息及报到时间;
④家长于7月7日—8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家长无需再提供报名材料,逾期按放弃处理)。
(2)非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
①家长于6月23日、24日携带报名材料,到桐庐县三合初中进行现场审核;
②由招生组根据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将录取名单及报名材料送至各录取学校。6月30日前由学校通知家长录取信息及报到时间;
③家长于7月7日—8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家长无需再提供报名材料,逾期按放弃处理)。
三、录取办法
1. 分批录取。各公办小学、初中按上述排定类别分批报名录取。其中第一类为学区内户籍学生,第二类为享受同城待遇学生,第三类为就近入学,方便监护的学生。
2. 学校在按上述序列依次录取过程中,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启用统筹调剂或排序方式[二类生按父(母)独立产权的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注明的办证时间排序、三类生按父(母)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因学校班额已满或家长不接受调剂最终无法录取的适龄儿童,须到民办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补报需知
各类生源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受理零星报名,实行集中补报。补报时间为8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在教育局会议室。补报的学生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班额已满,招生组将视城区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统筹调配。
五、其他规定
1.按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需要照顾的烈军属子女,可凭相关证件,经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就读。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选择到县内任一公办学校就读,家长(监护人)携相关凭证到桐庐县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报名。
3. 根据《桐庐县优化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桐才办〔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生就学(入园)形势,2018年,凡符合E类以上人才的适龄子女,在一定的数额范围内,可在我县任一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凡符合F类以上的人才的适龄子女,可根据其居住地情况,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人才类别的界定等相关工作由县人才办负责。(家长持户口本、居住证明等报名材料到桐庐县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招生对象入学手续)
    4. 城南街道辖区内,杭黄高铁拆迁户子女,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小学进行报名,也可凭《杭黄高铁区块征迁户学生入学审批表》选择城南小学、洋洲小学、金东小学任一学校进行报名。
5. 春江小学、学府小学二类生源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启动分流程序。家长可在实验小学、迎春小学、圆通小学、洋洲小学、城南小学、桐君小学中选择两所学校进行调剂,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如选择第一志愿的学校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根据家长选择的第二志愿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相同)。仍未被录取的,招生组将根据城区各校招生实际,统筹调剂。
6. 户籍登记地址在桐君街道梅蓉、阆苑、麻蓬、濮家庄及坞泥口自然村的桐君小学(含梅蓉校区)毕业生因住宿需要,可报名三合初中就读。
7.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迁入截止日期及父(母)购买城区住房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5月31日。
8.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9. 各招生学校须在家长报名时,进行材料审核,如发现有误,以招生组核实结果为准。
10.为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各校咨询电话:实验小学58501976、城南小学(含金西校区)58509172、圆通小学58509687、迎春小学58509107、春江小学(含金东校区)58505759、学府小学58501011、桐君小学(含梅蓉校区)58507752、洋洲小学58502093、城关初中58507723、三合初中58505252、实验初中58505096. 
11.县教育局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64218517、64218568,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
12.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教育局,本方案规定外的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负责处理。联系电话:642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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