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区小学、初中最新入学政策公布!你的疑问有了明确规定…
近日,各区相继公布最新学区
引起了广大家长的强烈关注
芜湖市教育局也于日前公布了
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对今年的入学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
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
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
“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
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严禁择校的原则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不得招收择校生
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
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方式
- 市区户籍学生入学 -
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的“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
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若因特殊情况造成
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
按下列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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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市区户籍租房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若入学区域的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报名方式
- 小学新生报名 -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市区摸底登记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在此期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一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发放,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26日。
- 小升初中报名 -
镜湖区、弋江区、经开区的所有小学及鸠江区的江南片学校,在读六年级的学生使用“2018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21日。
其他小学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在就读学校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5月8日—6月5日。
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报名。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
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原毕业小学或录取学校发放,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5日。
规范特长生、民办学校招生
2018年继续实行市区初中特长生招生,初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公布实施,自2019年始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要纳入市、区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各区教育局和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鼓励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规范招生行为
根据安徽省相关规定,小学、初中各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50人,小学、初中在校生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制学校在校生规模不超过2500人。
按照我市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的要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必须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
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严厉禁止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
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发挥指标到校生作用
“指标到校生”是指将示范高中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享受指标到校生要符合芜湖市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上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6〕25号文件要求,2018年继续落实“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今年继续实行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2019年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不再实行。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咨询电话
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3902619
弋江区教育局教育科4823022
鸠江区教育局教育科5850251
三山区教育局教管科3918006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5919870
市教育局基教科38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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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事业局5845277
市教育局纪检组385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