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18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8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厦门市2018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区工作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查科目为英语,时间安排在6月2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间安排在6月9日进行。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毕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年度例行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
(四)毕业生档案
初招升学档案事项由区招办另行通知。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特色、特长生招生根据《厦门市2018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任何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擅自招生。
2.坚持就近划片原则。各中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划片招生,公办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内直升初中。片区划定后,不允许跨片区报名升学,确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升学的需经区教育局批准。
3.在本区合法批办的民办小学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推荐条件的,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派位到本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中学。
(二)招生对象
1.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本区民办小学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推荐条件的。
3.本区户籍在本区以外学校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
(三)报名
1.各小学的报名时间为5月25日。
2.本区应届毕业生都在本校报名。各小学应在5月25日前,在海沧区初招管理系统中完善毕业生报名信息。各毕业小学应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初招相关政策。
3.特色校(班)、特长生、部分学校补充生源招生(提前录取)。本区应届毕业生除填报本招生片区初中外,还可根据特色校(班)、补充生源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自愿填报经市教育局审批的特色校(班)及补充生源。
4.到外地升学。本区应届在籍毕业生,要求到外地升学的,填报《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申请表》,由毕业小学汇总于6月15日报区教育局招生办备案。
5.区内跨片区升学。初中招生的划片原则上以学生就读的毕业小学为依据。个别毕业生因户籍变更及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安置等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必须于5月28日-6月6日期间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区招生办汇总后,经区教育局根据跨片中学的学位情况及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情况,审批跨片入学。(申请跨片区升学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海沧招考”,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公众号)
若因新投入使用的学校而造成的片区调整,应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升学,老生不得在新片区申请跨片升学。
近几年,小学阶段从外地回海沧插班就学,但因片区小学学位不足而由区教育局统筹到附近小学就读的,若符合跨片区升学条件,可视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升学到户籍所在的片区初中。
6.回海沧升学。户籍在海沧区,在外就学,要求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为5月28日-6月6日。学生及家长必须放弃在原就读地升学资格方可在我区报名。如在两地重复报名升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7.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和厦委组〔2017〕115号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政策照顾入学的,应在5月28日-6月6日将核发的证书或文件、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直系亲属证明等材料送交区招办。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8.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在本市小学毕业,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应在5月28日-6月6日将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送交区招办。区教育局将根据以下原则予以安排:
(1)其父(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区教育局根据其居住等情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2)其父(母)亲为本市外区户籍的,应回父(母)亲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
(3)其父(母)亲为海沧区户籍的,根据其户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4)其父(母)亲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也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父(母)亲应在厦务工、在海沧所有合法固定居所、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年限满1年。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海沧区购房置业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四)录取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 提前录取
本阶段主要是特色校(班)、特长生的招生,以及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不提供寄宿)、厦门实验中学、厦门二中、翔安一中、禾山中学等学校的补充生源招生。具体根据《厦门市2018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我区报名未被本阶段录取的学生,回原所在片区升学。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我区的招生,将在第2阶段进行。
2018年厦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义务教育学校名单
学 校项 目招收名额招生
范围备注
厦门一中艺术类(声乐)25名全市
厦门二中艺术类(美术)45名全市
厦门六中艺术类(舞蹈、声乐)60名全市
双十中学艺术类(舞蹈)25名全市
同安一中艺术类(舞蹈)25名同安区
观音山音乐学校艺术类(舞蹈、声乐)25名思明区
厦门实验中学艺术类(京剧)40名全市
厦门一中体育类(游泳)8名全市
同安一中体育类(篮球)12名(男女各6名)全市
翔安一中体育类(女子排球)10名全市
双十思明分校体育类(女子篮球)15名思明区
双十海沧附校体育类(排球)15名海沧区
第二外国语学校体育类(男子排球)8名同安区
大嶝中学体育类(棒球)15名翔安区
新店中学体育类(田径)15名翔安区
2018年厦门市招收义务教育阶段足球特长生的学校名单
学校项目招收名额招生范围备注
厦门二中足球(男)10名全省
20名全市
科技中学足球(男)10名思明区、湖里区、翔安区
集美中学足球10名(男女各5名)海沧区、集美区
同安一中足球(男)15名同安区、翔安区
双十中学足球(女)16名全市
厦门六中足球(女)20名思明区、湖里区
湖滨中学足球(男)15名思明区
外国语学校足球(男)12名思明区
湖里中学足球(女)10名湖里区
第二外国语学校足球12名(男女各6名)同安区
此阶段招生学校的招生办法于5月7日前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上公布,具体招生组织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区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本阶段的学校招生,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2. 海沧区内各中学录取
(1)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招生。2018年9月,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开办。2018年招生计划为初一(4 班/200人),其中100人面向海沧区内招生,100人面向海沧区外补充生源。
面向海沧区内的招生,共100个学位,分3个批次招生。第1批次,优先免试录取涉及学校建设用地的东瑶村、芸美村户籍小学毕业生;第2批次,第1批次录取结束,剩余学位面向涉及学校周边公路等配套基础建设用地的鼎美、后柯、孚中央等村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第3批次,第1、2批次录取结束,若尚有剩余学位,将面向海沧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学生志愿报名,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已被特色校(班)、特长生提前录取的,不再参加本次摇号。具体报名、录取由区招办负责组织。(上述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内的招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路途远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住宿。)
本意见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招生办法仅适用2018年。
(2)区属各中学招生。区属各初中招生划片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段为依据进行录取。各初中优先接收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申请跨片区及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若申请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原就读学校非本市、原就读学校在本市外区、原就读学校在本区的顺序依次审核录取。同等条件下,拆迁安置、房户两一致优先录取。如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决定录取名单。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若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学。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跨片就学,若无录取,则回原毕业小学升学片区升学。
3. 海沧区民办小学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获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可参加电脑派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2010〕292号)精神,推荐条件为: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海沧区实际居住两年(含两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两个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作为过渡,2018年民办在籍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上述三个条件具体年限为一年(2017年9月起算)。
推荐资格需经公示,由区招办安排。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我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
电脑摇号派位拟于6月21日进行,派位结果需经公示,由区招办安排。
派位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6月6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也可能未派上任何学校)。
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毕业生,6月6日前户籍迁入海沧区的,可参照跨片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在户籍所在片区升学;在海沧区内购房,但学生户籍无法及时迁入的,可参照提出跨片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初中。
4. 录取和档案交接时间:7月2日中小学交换录取通知书及初一新生档案。7月4日初中新生报到,7月7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应做好学生报名的审核工作,防止报名表漏填、错填,校长是学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把关,负起全责。各毕业小学应采取召开毕业班家长会等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审核毕业学生的材料信息,并张贴公示,报区教育局审核,如有发现材料信息不属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参加派位资格。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引导回原籍升学。
(三)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须出具有关证明)。
(四)初中招生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初中阶段未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学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长生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如学生是非本市户籍的,则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放弃在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区公办中学。已参加我区初中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不到派位学校报到、注册,之后又私自转学或借读到区内的其他初中学校,一经发现,取消在本区就学资格。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区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各毕业小学、初中校,要做好上述中招政策的宣传工作。
(六)严格小学毕业考后的学生管理。各小学要制定小学毕业考后的学生管理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6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七)全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中学、直属小学要成立初招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教育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初招工作的检查与监督,若发现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工作意见》适用于2018年海沧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具体实施问题由海沧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1.海沧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2.海沧区2018年初中划片招生一览表
3.海沧区2018年小学毕业生报名编号一览表
4.海沧区2018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
5.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
学申请表
6.海沧区初中招生跨片报名申请表
7.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海沧区内招生方案
附件1:
海沧区2018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号时 间内 容
15月25日全区小学毕业生初招报名
25月28日-
6月6日区内初招跨片区申请
海沧区户籍,在外就读毕业生,回海沧升学报名
符合人才子女照顾政策升学申请
本市毕业,在海沧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报名
民办小学毕业生向毕业小学提交双胞胎捆绑派位申请
36月2日小学英语毕业考查
46月8日各毕业小学汇总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至区招办
区招办收集芸美、东瑶、鼎美、后柯、孚中央、石塘村小升初报名资料
56月9日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
66月12日前各小学报送教育科毕业考后方案
76月15日前各小学汇总《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申请表》,报送至区招生办备案。
民办小学汇总双胞胎捆绑派位申请,报送至区招办
86月21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摇号录取
民办校符合推荐资格毕业生摇号派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6月30日前各小学整理完初招档案材料
各初中做好档案交换前期准备工作
107月2日中小学档案、录取通知书交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7月4日初中新生报到
127月7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注: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2:
海沧区2018年初中划片招生一览表
一、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初中部
1.片区内公办小学: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二、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1.片区内公办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三、厦门海沧实验中学
1.片区内公办小学:延奎小学、鳌冠小学、育才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四、华中师大厦门海沧附属中学
1.片区内小学:海沧中心小学、青礁小学、华中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小学、锦里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五、厦门市海沧中学(新景路159号)
1.片区内小学:新江中心小学、海沧第二实验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六、厦门一中海沧分校(东孚过坂路58号)
1.片区小学:东孚中心小学、东瑶小学、贞岱小学、凤山小学、洪塘小学、东埔小学、鼎美小学、芸美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七、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1.片区小学:厦门双十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天心岛小学;
2.石塘村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
3.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八、厦门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1.片区小学:厦门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九、厦门一中海沧校区
(一)海沧区内招生
1、第1批次,优先免试录取涉及学校建设用地的东瑶村、芸美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2、第2批次,第1批次录取结束,剩余学位面向涉及学校周边公路等配套基础建设用地的鼎美、后柯、孚中央等村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
3、第3批次,第1、2批次录取结束,若尚有剩余学位,将面向海沧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学生志愿报名,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
已被特色校(班)、特长生提前录取的,不再参加本次摇号。具体报名、录取由区招办负责组织。
(上述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
(二)海沧区外补充生源
由厦门一中组织报名、录取并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海沧区外补充生源。
本意见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招生办法仅适用2018年。
附件3:
海沧区2018年小学毕业生报名编号一览表
学校编号学生号
北师大附校小学部101***
外国语附校小学部102***
延奎小学103***
育才小学104***
天心岛小学105***
双十附校小学部106***
海沧中心小学201***
锦里小学203***
华中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小学204***
青礁小学205***
鳌冠小学206***
新江中心小学301***
海沧进修附校小学部302***
东孚中心小学401***
东瑶小学402***
贞岱小学403***
凤山小学404***
洪塘小学405***
东埔小学406***
鼎美小学407***
育斌学校501***
新阳学校502***
新安小学503***
龙山学校504***
建美小学505***
外地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海沧)升学的学生601***
附件4:
厦门市海沧区2018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
毕业学校(盖章): 初招报名号:
姓名 性别
照
片
全国学籍系统
学籍编号
户口所在地
父母或抚养人
简况称 谓姓 名联系电话
评语:(要注明奖惩情况)
班主任签章片区中学:
区招生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信息我已核对无误!
《厦门市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的,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对于上述规定,我已详细阅读。
家长(签章) 日期:
录取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申请表
毕业小学: 初招报名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现户口所在地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称谓姓名联系电话
放弃在海沧升学原因说明
(家长请注意:放弃在海沧升学,区教育局不为孩子保留初中学位,家长应尽到义务教育责任,妥善安排好孩子初中就学事宜)
监护人签名(盖章)
日期:
毕业小学确认情况属实,确认该生放弃在海沧升学。
毕业小学(盖章):
日期
备注:(1)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原籍升学应填写本申请表(一式壹份),学校统一汇总后上交区招生办。(2)家长申请放弃在海沧升学,海沧区教育局不再为其保留初中升学学位或资格,后续初中升学问题,家长应尽到义务教育义务,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初中就学事宜。(3)家长签署申请后,该毕业生档案可交家长保管,学校请办好交接手续。
附件6:
海沧区初中招生跨片报名申请表
毕业小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监护人情况称谓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毕业学校升学所属中学
(民办小学毕业生此栏不填)申请就读中学:
申请跨片报名理由
“如报名参加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摇号派位并被录取到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则家长提交跨片区申请自动失效。”上述政策我已知晓。
家长签名:
2018年 月 日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该生初招报名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民办小学毕业生家长声明:
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毕业生,跨片区报名结束前户籍迁入海沧区的,可参照跨片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在户籍所在片区升学;在海沧区内购房,但学生户籍无法及时迁入的,可参照提出跨片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初中。上述政策我已知晓。
民办小学毕业生家长签名:
2018年 月 日
说明:跨片升学指在海沧区内更改初中升学片区。因户籍变动及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安置等原因,可申请跨片升学,最终须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跨片升学。具体办理规定、流程请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海沧招考”,详见当年跨片区申请公告及相关说明。
附件7: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
2018年面向海沧区招生流程
厦门一中面向海沧区招生生源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路途较远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住宿。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报名。
1、涉及学校建设用地及周边公路等配套基础建设用地的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
(1)报名时间:6月6日前。
(2)报名方式:由家长向村委会报名,并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村委会审核后汇总花名册及报名材料。由区招办复核确认报名资格。
非海沧区小学毕业的,需放弃在原学籍地升学资格。不得两地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海沧区内补充生源报名:
(1)海沧区内小学毕业、有海沧户籍的学生,6月6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非本区小学毕业的,于5月28日-6月6日与提交回海沧升学申请同时申请。由家长自愿报名。
(2)6月8日各毕业小学上交书面申请至区招办。区招办将对户籍、学籍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后短信方式反馈家长是否具备摇号资格。
拟于6月21日摇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摇号结果短信方式反馈家长。已被特色校(班)、特长生提前录取的,不再参加本次摇号。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按原升学渠道升学。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
毕业学校: 初招报名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全国学籍系统
学籍编号
户口所在地
父母或抚养人
简况称 谓姓 名联系手机
我已认真核对上述信息无误,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现申请参加海沧区2018年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摇号派位。如被录取将放弃本区其他初中录取资格。
家长签名:
日期:
说明:
1、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位于马銮湾,面向海沧区招生生源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路途远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住宿。
2、 学生、家长自愿报名,按1:1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
3、 拟于2018年6月21日摇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 家长联系方式请留手机,最好留2个,区招办将通过短信反馈摇号派位资格审核情况及摇号派位录取结果。
备注:
1、 海沧区各毕业小学请从初招系统中打印该表。如家长对信息有修订的,初招系统中请一并更新。
2、 毕业小学收集申请表,于6月8日前上报区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