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部分说明
录取时间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5日。7月13日按分数按志愿进行投档,各招生学校须分别于7月15日下午4点前确定考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逾期视为已被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解释。
录取方式及联系电话
录取通过莱芜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台(
http://zs.lwjy.net:8002/)进行,市招办通过录取平台将考生志愿信息发送给各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登陆后台确定录取名单;用户名和登陆密码与市招办联系。市招考办联系人:黄红刚,电话、传真:0634--6214511。
录取分数线及资格线
录取分数线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确定。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资格线为200分。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录取资格线为351分。
投档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录取,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合格新生,市招考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放档案,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分数相同、名次并列的考生档案按照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排序。
3、凡是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填报其他学校。
4、各学校在我市剩余的招生计划要暂时保留,待二次补录后商议调整。
5、学校负责对已投档而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6、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寄发。
新生报到
按中考成绩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入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由考生本人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招生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二次补录安排
市招考办将于7月18日前汇总补录计划,7月23日至7月2 4日组织补录报名工作。各学校须在7月18日前将缺额计划及未报到的考生名单汇总后报莱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需注明退档原因)。我市不接收各学校通过邮箱发送的报名数据,请各学校严格按照报名流程做好考生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