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事件要实行问责制,并及时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作为单位或个人评优评先评职及项目推荐补助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组织考试与招生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确保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认真做好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文件、总结材料于2012年7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五、本《实施意见》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衢州市2012年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二年一月 日
主题词:学业考试 高中招生 通知
报送:省教育厅。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侨办,市台办,市民宗局,市军分区政治部。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