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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海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3773考试网 [2021/7/3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搜索:3773考网]
海沧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1〕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二)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本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采用“网络报名”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日8:00-8月10日18:00。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
  (1)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公告剩余学位数,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划分详见本意见《海沧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2.招生宣传: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应于8月2日前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途径发布。
  3.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符合房户“两一致”:幼儿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8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
  (6)公办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
  (7)因生活城区部分新建幼儿园投入使用,在部分小区试点“多校划片”,即一个小区划入多个幼儿园招生范围(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家长可自愿选择其中任意一所幼儿园报名,按照招生规则录取及调剂。
  (8)因规划建设原因,海沧湾幼儿园(旧址位于海沧大道908号)于2021年秋季整体搬迁至东坑安置房小区新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发[2018]7号),优先招收东坑安置房居民子女入园。
  (9)湖岸绘童瑶幼儿园(位于体育中心北侧),属国企公办性质幼儿园。该园第一志愿面向海沧区房户“两一致”幼儿招生。在完成第一志愿招生后若还有空余学位的,由该园自主招生。
  (二)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幼儿:(1)海沧区房户“两一致”适龄幼儿;(2)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3)父(母)已在海沧区购房的适龄幼儿;(4)在海沧区居住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幼儿;(5)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1.家长须于8月2日8:00-8月10日18:00登录“i厦门”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2.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两一致”对象,根据所划分的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填报幼儿园志愿。每人必须填报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二志愿为民办幼儿园。
  3.非“两一致”对象(含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其他区户籍、非厦门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民办幼儿园。
  (二)注意事项
  1.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2.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报名,超过报名期限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
  1.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第一志愿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的录取规则。
  2.8月12日,幼儿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补录。
  3.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将安排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报名。
  4.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结果。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5.纳入“多校划片”试点的片区,若所填报的幼儿园生源超出,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该所幼儿园的录取生源,未摇入生源将在片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随机调剂。
  6.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二)学前班
  学前班可直接录取前来报名的本村户籍幼儿,剩余学位可面向周边其他村户籍幼儿招生,并在“i厦门”报名平台登记报名信息。
  (三)其他民办幼儿园
  其他民办幼儿园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应给予办理录取手续。
  七、补助办法
  1、本区房户“两一致”幼儿,通过“i厦门”报名平台录取到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园(一级园)或非普惠性一级以上幼儿园的,按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政策,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保教费补助;财政补助一学期按4.5个月计算。
  2、在我区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符合分级补助条件的幼儿,按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对于被取缔的无证园,要做好原有幼儿分流工作。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七)各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于8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本《意见》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附件:海沧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附 件 下 载:附件:海沧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doc
                                                                解读
一、2021年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2021年幼儿园招生政策新增“多校划片”试点。因生活城区部分新建幼儿园投入使用,自2021年起,在部分小区试点“多校划片”,即一个小区划入多个幼儿园招生范围(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家长可自愿选择其中任意一所幼儿园报名,按照招生规则录取及调剂。
  二、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是几岁的幼儿,是否接收插班生?
  答:每年的幼儿园招生特指起始年段(小班)招生。其中公办幼儿园因学位紧张,中、大班在往年就已收满,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生;有插班需求的家长可以向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了解是否还有空余学位接收插班生。
  2021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具体如下:
  1.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其中落户时间截止2021年8月8日;
  2.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本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三、幼儿园的招生片区如何划分?
  答: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在具体招生时,按“优先招生片区,其次余额辐射范围”的顺序录取。详见《海沧区2021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划片一览表》。
  其中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剩余学位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四、什么是房户“两一致”?
  答:房户“两一致”指的是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简要概括就是“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具体就是:1.房产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一致;2.房屋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其中一方);3.幼儿户与父母其中一方(产权人)在同一户口本。
  五、房屋产权人如果是爷爷奶奶,是否符合“两一致”?
  答:如果房屋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一是看祖辈产权人是否和幼儿父母(其中一方)、幼儿在同一户口本,二是看幼儿父母在厦是否有房。若符合户口三代同册且幼儿父母在厦无房的,则可认定为“两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不属于“两一致”。
  六、“两一致”的房产比例是否有要求?
  答: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例1: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幼儿父亲和母亲,夫妻产权各50%,符合夫妻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要求。
  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只有幼儿的父亲(100%产权),但父亲的户口没有迁入,未与幼儿同册的(同册的是母亲)。这种情况提供结婚证,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比例相加有100%)。
  例2:如果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叔伯(父亲的兄弟)共有,兄弟俩各50%产权,则不符合要求。
  例3: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爷爷共有,双方各50%产权,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七、什么是一套房三年内只有一个学位?
  答:公办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
  例:张先生购买了王先生的二手房,刚好张先生的小孩今年到了入园年龄,但是王先生的小孩去年已经以这套二手房的户籍地址就读了片区内的公办幼儿园,则张先生的小孩今年就无法参加片区内公办幼儿园的报名。如果王先生的小孩在招生前已从公办幼儿园退学,则张先生的小孩可以报名片区内公办幼儿园。
  八、农村户口没有房产证、只有祖辈的土地证,如何认定“两一致”?
  答:农村户口为海沧原住民,由于土地权属、遗产继承、征地拆迁、分家分户问题等历史原因,难以像城镇户口一样有可供查询的房产证。农村户口原则上只要幼儿在户口本上有名字,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子代或孙代),则可认定为“两一致”。
  九、因政府建设导致房户分离的拆迁户,如何认定“两一致”?
  答: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主要是看拆迁协议上是否有幼儿父或母的名字(是否属于被拆迁对象),如果拆迁协议上的拆迁对象只有幼儿的爷爷奶奶(祖辈),没有幼儿父母(父辈)或幼儿本人,则不能认定为拆迁户。
  十、拆迁户房户分离,应该在哪所幼儿园报名?
  答:如果认定为拆迁户的,可以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三个地点的所在片区公办园报名,但只允许选择一次,且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例:东屿村拆迁户、安置在水云湾、在锦辉花园有购房的,如果选择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滨湖东幼儿园,并作为招生片区内生源参加首轮录取。如果按选择安置房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未来之星幼儿园,并作为招生片区内生源参加首轮录取。如果选择按锦辉花园的自购房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海沧幼儿园(含兴港分园),参加余额辐射的剩余学位录取。
  十一、无房的拆迁户可以报名哪所幼儿园?
  答:如果幼儿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但拆迁时未选择安置房,也尚未购置商品房,属于无房户的,若其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是属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提供无房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的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选择在祖辈的自购房所在片区报名。
  例:温厝村拆迁户,幼儿父母在厦无房,幼儿爷爷在天湖城小区购房,幼儿父母居住在天湖城的,可选择在天湖幼儿园(祖辈的自购房)或海沧幼儿园(户口所在地)中的一所报名。
  十二、我是拆迁户,但是在i厦门报名平台的第一志愿选项只有一所户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我想报购房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该如何报名?
  i厦门报名平台按幼儿户籍所在地预置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信息,若拆迁户因房户分离不在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而需在购房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报名的,请电话联系购房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将幼儿信息拉入预置库后,重新登录i厦门报名平台报名。
  十三、新落户人员如何报名?
  8月1日以后落户的人员,请在落户的2个工作日后再登陆i厦门报名平台报名。若报名时平台显示幼儿信息不属于公办园划片内不能登记,请电话联系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将幼儿信息拉入预置库后,重新登录i厦门报名平台报名。
  十四、如何报名公办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
  (一)网络报名
  1.家长须于8月2日8:00-8月10日18:00登录“i厦门”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2.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两一致”对象,根据所划分的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填报幼儿园志愿。每人必须填报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二志愿为民办幼儿园。
  3.非“两一致”对象(含海沧区寄挂户、集体户、厦门市其他区户籍、非厦门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民办幼儿园。
  (二)注意事项
  1.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2.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报名,超过报名期限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十五、公办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及一级园)如何录取?
  1.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第一志愿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的录取规则。
  2.8月12日,幼儿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补录。
  3.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将安排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报名。
  4.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结果。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5.纳入“多校划片”试点的片区,若所填报的幼儿园生源超出,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该所幼儿园的录取生源,未摇入生源将在片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随机调剂。
  海沧区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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