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高中阶段招生,一律凭初中毕业会考成绩按计划和志愿录取。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和自定标准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和无计划录取学生。凡违反此规定录取(含补录)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对超计划录取学生的学校,另外按超计划数的3倍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
2.全市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外将初中毕业生集中,不得提前组织录取工作,不得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一经发现,取消该校当年招生录取资格。
3.各区县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个人未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向各级各类学校推荐毕业生或提供花名册;禁止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发给或接受各种信息费、推荐费、奖励费等费用。禁止各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如给信息费、推荐费、奖励费等)在本市抢挖生源。
4.招生过程中,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招生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准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
6.所有招生宣传纳入市、区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未经区县教育局允许,任何学校不得单独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工作。
7.省、市示范高中按规定可招收一定比例的调节生,调节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具体招生比例、录取分数、收费按上级规定执行。其他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调节生。
8.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思想品德评价、综合实践要求达优秀等第,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信息技术操作考查、体育成绩要求达到优秀成绩,报考其它普通高中的考生,思想品德评价、综合实践要求达合格等第,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信息技术操作考查、体育成绩要求达到合格成绩。
附件1:
2012年张家界市普通高中学校编码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0003 湖南师大附中广益班
0006 湖南师大附中张家界实验学校
0103 张家界市一中
0106 天门中学
0112 侨辉中学(民办)
0203 武陵源区一中
2103 慈利县一中
2106 慈利县二中
2109 慈利县三中
2112 慈利县四中
2115 慈利县六中
2203 桑植县一中
2206 桑植县四中
2209 桑植县贺中
附件2:
2012年张家界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编码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080201 张家界旅游学校
080203 张家界树人职业学校
080204 张家界松恒职业学校(由张家界武陵职业学校变更)
080208 张家界侨辉职业技术学校
081101 武陵源区旅游职业学校
082101 慈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82102 慈利县信息工程学校(由原慈利县计算机学校
和慈利县武陵科技职业学校合并)
082105 慈利县教师进修学校中职部
082201 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80001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
080101 张家界协力技工学校
12849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